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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中视协纷纷回应郑爽被查

国家广电总局、中视协纷纷回应郑爽被查
2021年04月30日 13:03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近日,社交媒体被“1.6亿元片酬”和“日均薪酬208万元” 刷屏,演员郑爽因被网络实名举报领取畸高片酬和涉嫌偷税漏税,引起舆论热议。事件最新进展是,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29日发出《电视艺术工作者要遵纪守法恪守艺德底线》的倡议。

  针对有关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北京市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进行全面核查。下一步,市广电局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稅等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为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郑爽事件引发业界连锁反应,75位一线艺人注销200家关联公司!据报道,整理郑爽、黄晓明、何炅、黄圣依、唐嫣、赵薇等75位一线艺人相关公司发现,75位艺人名下相关公司共有647家,其中已注销200家。其中,艺人名下关联公司数量最多的是黄晓明,其相关公司一共有43家,其次为章子怡,名下相关公司有29家,为女艺人中公司数量最多。此外,陈坤有25家,李晨有21家,黄磊有20家,何炅有19家,陈赫18家,靳东18家,郑恺17家,黄渤16家,赵薇14家。

  为规范演员薪酬乱象,中国视协在倡议中指出,无德莫谈艺,遵纪守法是艺德最基本的体现,是一个文艺工作者的行为底线。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爱国守法的道德义务。对于没有艺德的艺人,社会决不会为其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

  2018年,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偷逃税、“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治理。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演员片酬作出明确规定。今年1月,中国文联出台自律公约,要求文艺工作者坚决抵制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索取“天价片酬”等行为。

  委员会呼吁,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修行,遵纪守法、以德养艺、修身自律,珍惜时代和人民赋予的舞台,为培根铸魂、弘扬清风正气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家广电总局29日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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