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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隔夜酒驾”被查竟自责“解酒能力不强”

男子“隔夜酒驾”被查竟自责“解酒能力不强”
2021年06月23日 17:10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记者 王国柱)男子前一晚饮酒,次日驾驶摩托车被查,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面对结果,该男子竟自责“解酒能力不强”。

  6月22日一早,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中中队民警在该市千垛镇高刘村处理完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后,看到一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便示意其停靠路边依法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高某身上有一股酒味,遂将其带至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高某当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标准。

  据驾驶员高某交代,因其亲戚家中有事,他从21日晚上与亲友们一起喝酒,一直持续到22日凌晨1点多钟才休息。其间共喝了大概半斤白酒。当民警询问其既然喝了酒,休息得又比较晚,早上为什么还开车时,高某直言,自己认为睡了一觉“没事”,称“自身解酒的能力不强”,这才惹“祸”。

  经查实,高某还存在“无证”(其驾驶证已被注销)驾驶机动车行为。数项违法行为并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250元罚款,车辆被拖移。

  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的长短也不同,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原则,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避免“隔夜酒”情况的出现。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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