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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军代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亚军代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10月28日 09:31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0月28日讯(记者 万凌云)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汤小夫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汤小夫同志辞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鉴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缺位,根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刘亚军同志代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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