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甄嬛传》中余莺儿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直播中自曝自己曾经酒后无证驾驶,并且在碰撞其他车辆后逃逸,并称这件事“搞笑”。这段直播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讨论。2月1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获悉警方已对该事件开展核查工作。当日中午,有媒体报道崔漫莉称自己所述内容是做梦梦到的事情。对此律师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不管其在直播中所述是否为真实发生的事,其行为均已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2月12日中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东阳市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昨晚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开展核查工作。记者询问目前是否初步查明崔漫莉在直播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发生于何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待调查结果,一切要以核查结束后的官方通报为准”。
那么,崔漫莉在直播中所述的酒后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由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旭东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根据该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但徐旭东同时表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如果其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已超出这一期限,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对其就这些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崔漫莉驾驶车辆碰撞他人车辆造成损失,受损车主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月12日下午,有媒体报道崔漫莉发短信称,自己说的是她做梦的事情,乱吹牛的,“怎么可能是真实的事情,就是做梦梦到的事情。”
对此,徐旭东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目前情况看,不管崔漫莉在直播中所述是否为真实发生的事,其行为均已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是为了吸引流量而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则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