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声在线8月10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向诗云)“感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我们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二十几名员工都在努力工作,公司经营状况开始回暖了。”近日,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这件事情还要从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说起。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是保乐力加(中国)在湖南地区最大的经销商,主营洋酒业务。近些年,该商贸公司业务下滑,逐渐跟不上保乐力加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面临被取消经销商资格的困境。
为化解危机,该商贸公司找到了一条“出路”,就是利用瓶盖回收政策来保销量获返点。原来,保乐力加公司生产的三款洋酒,是通过固定协议商户(酒吧和夜场)扫描瓶盖二维码与回收的瓶盖数量来核定经销商销量指标的。该商贸公司卖给酒吧和夜场的洋酒销量上不去,便从无协议的流通散户(烟酒店)上下手,把替换了假瓶盖的洋酒卖给散户,用换下的真瓶盖算在酒吧及夜场的瓶盖数量里,以此填补保乐力加公司的销售指标,并获取返利。
为此,该商贸公司找到了专做假瓶盖生意的李某兵,以每个瓶盖11元的价格承包给了他。当需要替换瓶盖时,李某兵就会驾驶面包车前往该公司仓库,把原装酒搬运到某小区的杂物间内进行加工操作。两年来,他为该商贸公司更换了大概5万个瓶盖。通过瓶盖返利,该商贸公司获利约30万元。
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该商贸公司主要职员都是下岗工人,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较差,一度陷入困境。检察官通过对基本案情分析,对有关社会危险性调查认定,及时了解被害单位谅解意愿,认为对犯罪嫌疑单位该商贸公司及公司管理层人员、业务员即犯罪嫌疑人王某、黎某等5人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长沙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代表、公安机关、律师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场旁听。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官表示该犯罪单位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或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与被害单位沟通,取得了谅解,还主动缴纳了违法所得,依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处理。参与听证会的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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