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73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对全县47个在建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管理,覆盖率为100%。
二是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累计开展在建项目劳动保障监察126个,组织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欠薪隐患排查,累计开展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19人次。
三是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欠薪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8件,办结18件,共为7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24万元。
四是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截至目前共受理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件(劳动报酬2件,工伤赔偿1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1起,裁决方式结案2起,按期结案率为100%,调解率100%,为仲裁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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