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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农贸市场销售未检猪肉,私屠滥宰窝点查处遭质疑

静乐:农贸市场销售未检猪肉,私屠滥宰窝点查处遭质疑
2020年09月25日 11:50 新浪网 作者 忻州龙哥

  长期以来,国家要求各地政府严格落实畜禽生猪宰前检验检疫制度,集中化、定点化进行屠宰,严禁违法私设窝点对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生猪进行私自屠宰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保障广大市民吃上“安全肉”“放心肉”。

  5月20日清晨,在山西省静乐县人民农贸市场,记者发现多个销售摊点摆放着大量的没有加盖“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猪肉入市销售。在走访中,记者对该市场部分商户销售的猪肉产品进行了查看,都没有看到任何“印章”痕迹。据了解,静乐县人民农贸市场是静乐县市民采购食品的主要场地,由于静乐县屠宰场不符合食品生产标准被关停,静乐县肉食品经销商私自组织进行屠宰,这样私自屠宰销售猪肉产品的行为已经持续了一年多,市场上一直无人监督管理。

  随着采访调查的不断深入,记者在静乐县上店村的山沟内发现了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环境污垢不堪。

  

  记者将上述生猪屠私屠滥宰窝点相关情况向静乐县农业农村局分管执法的李副局长进行了通报。李副局长当即安排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员和记者一起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面对违法事实,李副局长表示将会向县领导进行汇报,从严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同时会把查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6月2日,记者向静乐县农业农村局李副局长了解执法情况,李副局长称自己在5月底已经不负责执法工作了,执法工作由郝副局长负责,要了解执法情况需要找他。依据李副局长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郝副局长的手机,并以短信方式进行联系,一直未能得到回复。

  8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静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队了解执法查处情况,该队贾副队长称上店村私屠滥宰窝点已经被取缔,需要了解相关执法信息及查处结果要经过郝副局长同意才能向记者提供。

  当记者赶到静乐县上店村实地采访发现,贾副队长所称已经取缔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依然存在,现场发臭的烂肉片、动物内脏、血水、苍蝇随处可见。

  在当地生猪私屠滥宰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静乐县农村农业局执法队是否存在虚假执法、执法不实、落实问题不实、追究责任不实的行为,值得进一步核查思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据此,如何彻底清除静乐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将直接考验静乐当地党委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

  温馨提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肉产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山西省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猪畜禽产品上市销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所有生猪畜禽肉品上市销售必须有“两章两证”“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方可进入市场。

  望广大消费者在市场购买肉品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证章不全的肉品。同时,鼓励社会各单位、个人对畜禽私屠滥宰窝点以及销售、经营、加工没有“两章两证”的肉品进行举报。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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