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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被前女友告上法院,地产大亨之女要的真是那7000万吗?

周星驰被前女友告上法院,地产大亨之女要的真是那7000万吗?
2020年11月21日 02:00 新浪网 作者 李洪伙

  

  情侣分手后,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是最好的结果,彼此记忆中留下最美好的样子,给彼此最后的体面。张曼玉与尔冬升曾是昔日被大众看好的情侣,在演戏方面,尔冬升毫不留情面,当场对张曼玉破口大骂,或许放到平常人身上,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而张曼玉拿出专业的态度,虚心请教。

  两人分手后,张曼玉再次在记者面前提起尔冬升,满口赞誉,感谢他当初的严厉指导,才让自己的演技有大幅度的提升。

  

  然而在周星驰身上,却别有一番景象,令人唏嘘不已。近日,有媒体曝出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币分红的官司开庭再审,当天,于文凤身穿白色西装外套搭配黑色长裤,带着口罩墨镜现身法院,看着于文凤这一身装扮气势逼人,有一种势在必得的感觉。

  

  开庭时,于文凤作为原告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如实讲出。她表示,与周星驰相恋期间,自己以顾问身份签约周星驰的公司,帮助星爷投资多项豪宅物业,她还强调,当时因为周星驰想要获得“扣税”优惠,所以才在2002年要求她签署全职工作协议。

  

  一开始于文凤的月薪为两万港元,她觉得实在是太低,相对于聘请公司的价格。随后两人在圣诞节口头约定,于文凤可以获得10%的佣金,而周星驰代理律师则坚持,所谓的口头约定只是情侣间热恋时的“情话”,并非商业约定,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听到这句话,不得不怀疑究竟是周星驰不负责还是前女友不放手?

  

  周星驰想必大家已经很熟悉了,香港著名导演、演员,《唐伯虎点秋香》、《大话西游》、《喜剧之王》都是广为流传的经典作品,周星驰的喜剧式悲剧深入人心,早已是观众脑海中抹不去的回忆。

  

  于文凤,她的身份也不差,父亲于镜波,香港青马大桥、广州中心广场和深圳的地王大厦都是他的财富,故于镜波的身家早已过亿。所谓虎父无犬子,耳濡目染下,于镜波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出色。

  大女儿主攻饮食业,是香港第三大饼家的主要股东,二儿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小儿子也独自创业,成立公司。于文凤作为小女儿,丝毫不差于哥哥姐姐,她在哥哥的公司任职期间,与朋友一起在香港开设了多家餐厅,打理得风生水起。

  

  不仅如此,于文凤特别擅长理财。她花1亿2600万港币购买店铺,两年后,以1亿8000万港币卖出,净赚5000多万港币。出身豪门,香港公认的炒房高手,有公主命却没有公主病,这样的女生确实优秀。其实她这么强的能力也是后来周星驰为何想要她来自己公司做顾问的原因之一,肥水不流外人田,一举两得嘛!

  

  1992年,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审死官》,票房打破香港电影记录,这位闪闪发光的男人吸引了于文凤,她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周星驰的粉丝。于文凤有如此殷实的家境,人脉自然广泛,见到偶像的几率比普通人多得多。

  1997年,周星驰受邀参加一场交流会,作为香港有名的人物,于镜波也出席了,当时,他对着周星驰说:“周先生,我女儿可是你的铁杆粉丝啊!”之后,周星驰注意到于文凤,两人在接触时暗生情愫,不久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对于周星驰来说,事业胜过一切,面对于文凤这样的良人和贵人,周星驰算是挖到宝了。他想要财务顾问,于文凤帮他;他想要投资房产,于文凤帮他;他想要拼命挣钱,于文凤帮他;可,于文凤得到的却是与他在一起13年,她为的只是一个归宿而已。

  

  这十三年,周星驰始终没有给于文凤一个名分,或许这也是他的不负责,没有考虑到她的想法。不仅如此,阻挡二人终成眷属的还有一人,便是周妈妈。周妈妈认为于文凤太厉害了,儿子和她在一起会吃亏,反倒觉得周星驰的前女友莫文蔚很符合她的胃口。

  

  儿子的感情中,周妈妈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于文凤若想跨越这条鸿沟,实属不易。而周星驰在中间唯唯诺诺,不发表任何意见,也正是她这样的行为,于文凤看不到两人的未来,才选择分手。

  

  十三年,于文凤跟了十三年,没有结果。唯有她的一纸诉状,于文凤在周星驰公司13年,帮他赚了10亿港币,而于文凤却只是一个挂名董事,随时都可以被替代,原本口头承诺的10%佣金(8000万),周星驰只付了1000万,便再无后文。

  此时法庭相见,更多的或许是于文凤不放手,她不甘心自己13年的青春就这样了结。要说她缺那7000万吗?我想,不存在,堂堂香港地产大亨的千金,怎么会没有钱?

  

  众人熙熙皆为利来,情侣之间最好还是不要存在合作关系,不然很难去衡量感情和利益。对于周星驰来说,他的不负责将自己推向风口浪尖,而于文凤的不放手,自己的心中肯定也不好受。最后,还是希望两人能够好好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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