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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科技成果落地 上海金融法院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图)

司法科技成果落地 上海金融法院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图)
2020年07月14日 18:42 新浪网 作者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下对投资者保护和权利救济的力度,7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启用自主研发的最新司法科技应用成果“中小投资者保护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共同开启“保护舱”。

司法科技成果落地 上海金融法院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图)

  上海金融法院作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践行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司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服务保障资本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使命。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审判专门法院,也是全国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的专门法院。在科创板开市一周年之际,正式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这既是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更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实践,也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打造上海金融司法服务品牌的重大创新举措。

  作为上海金融法院自主研发的司法科技应用成果,“中小投资者保护舱”融合了金融法院各项诉讼机制创新成果,通过人脸识别、自动验证、大数据分析、语义理解、人机对话等最新人工智能技术与诉讼服务需求的深度融合,为中小投资者在群体性证券纠纷的立案登记、咨询查询、多元调解、集体诉讼、申请执行等全流程的诉讼程序中,提供“无纸化、一站式、交互型”的诉讼服务,有效满足了中小投资者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在启用仪式上,上海金融法院介绍了“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的开发应用情况并作了功能演示。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该系统可以智能化核对投资者身份。投资者在系统设备“舱内”通过人脸识别唤醒保护舱的核心终端——虚拟法官“小金”,“小金”可通过后台的人证比对系统核实投资者的身份信息,并将身份信息与后台的证券账户信息、证券交易信息大数据进行快速匹配,实现诉讼主体资格的自动校验。

  随后,系统可自动化生成立案信息。确认投资者属于适格原告后,系统自动生成立案信息,投资者只需在被告列表中点选并输入诉讼请求金额。值得注意,“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可以实现无纸化办理立案,据介绍,在确认立案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诉状,投资者只需完成电子签名后即完成立案登记。

  同时,系统实现了“一站式”诉讼体验。如,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保护舱配置了群体性证券纠纷咨询、立案、代表人诉讼登记等知识图谱,虚拟法官“小金”可回答投资者的各类诉讼服务问题,并全程引导完成登记、立案、调解等工作。如,一站式的多元解纷。保护舱通过提供示范判决案件情况浏览,引导投资者根据示范判决所确立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委托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并提供调解组织及调解员选定、预约诉讼调解等一站式的多元解纷服务。再如,便利化的代表人诉讼。投资者通过与“小金”的对话,即可完成代表人诉讼的登记、公示、分组、推举、投票等全部程序。

  据介绍,系统可以实现智能化的风险评估——利用智能大数据收集,通过智能语义转换,系统可以在后台实现投资者交易记录的自动查询和计算,从而实现投资者信息自动匹配的风险评估。如,合理化的诉讼预期——投资者在确定诉讼请求后,“小金”根据是否已存在示范判决,计算示范判决确定的投资差额计算比例和系统性风险扣除比例,从而告知投资者可能获得的赔偿,并提示诉讼风险。同时为平行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合理的心理预期,有利于平行案件快速审理。再如,定制化的解纷方案——投资者可以通过自助设备,查询示范判决案例,系统可以根据案件信息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调解、诉讼等不同的多元解纷方案。如案件已有生效示范判决的,系统则告知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并自动转入多元解纷软件系统,若当事人坚持起诉则自动转入诉讼服务系统。

  当日的仪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局长程合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以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出席启用仪式,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主持启用仪式。(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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