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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成谜:教师们称被长期拖欠,副市长说没这说法

广西桂平市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成谜:教师们称被长期拖欠,副市长说没这说法
2020年10月20日 18:37 新浪网 作者 上游新闻看点

  继9月份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拖欠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教育局回复“财力不足”后,广西贵港市桂平市又曝出教师网络举报被拖欠“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消息。

  10月19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接到广西贵港市桂平市教师报料称,桂平市拖欠全体教师2016-2019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并克扣、拖欠教师2019年绩效工资。

  10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桂平市教育局,但工作人员未给予正面回复。同日,桂平市政府副市长蒙星强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有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黄日勇巡视员作《桂平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情况汇报)。

  蒙星强在汇报中称,群众在举报中说桂平市教育局拖欠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这种说法与事实和政策严重不相符,属于网上恶意传播谣言;教师工作绩效全部一分不少分配至桂平市教育系统所有学校,由学校统一发放到本单位教职工手中。

  10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多个渠道求证了该情况汇报的真实性。但桂平市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只是作为向上面作出的汇报,目前未定稿,还要作出修改。

  “第十三个月工资”

  关于教师每年的总收入,报料教师给记者列了一份清单:全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增量+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它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年总收入。

  报料教师称,什么时间发什么款项,款项增加减少,款项下发与否,对于基层老师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当地,老师们约定俗成地将年末多发一个月工资称为“第十三个月工资”。而对于第十三个月工资连续三年未下发的情况,很多老师都感到不满。

  蒙星强在情况汇报中提到,自2006年7月工资制度改革至2008年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十三个月工资”的说法,机关单位有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12月份的基本工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70号)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蒙星强称,义务教育学校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的说法,更加谈不上拖欠2016-2019年第十三个月工资的问题。群众在举报中说桂平市教育局拖欠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这种说法与事实和政策严重不相符,属于网上恶意传播谣言。

  报料教师则告诉记者,自己看到副市长蒙星强作出的情况汇报,情绪非常复杂。副市长在汇报中给出的说法,跟原来官方公布文件自相矛盾,难以服众。

  报料教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7年1月25日桂平市教育局公布的浔教办【2017】20号文件。依据文件,桂平市教育局明确作出了《关于发放教育系统2016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和下半年奖励绩效工资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桂平市2016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和下半年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的类别和金额、发放办法以及工作要求,文末加盖桂平市教育局公章。

  报料教师称,该文件肯定了“第十三个月工资”这个说法,也规定了要发放2016年第十三个月工资等,还已经统计好2016年全市各校需要发放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总金额为11718812.299元。即便教师签名公示了,最后依然没有发。

  当地多位老师向记者证实,从2016年至今,当地教师都没收到“第十三个月工资”,也没有收到以绩效工资形式下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

▲2017年1月,桂平市教育局作出《关于发放教育系统2016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和下半年奖励绩效工资的通知》。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举报者:教师绩效工资增量被拖欠

  绩效工资增量是否下发,也是当地老师非常关心的问题。

  报料教师称,桂平公务员和其事业单位2019年的绩效工资发放与教师发放不同步,桂平市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量直至今天尚未发完,当地财政局逢遇检查就连夜审批发钱,不查就不发。

  10月19日,桂平市政府副市长蒙星强在情况汇报中明确否认了该说法。蒙星强称,群众在举报中称被拖欠2019年增量绩效工资这种说法,与客观事实不相符。

  蒙星强给出的数据是,该市义务教育教师2019年度发放绩效工资增量的标准为22000元/人,当地公务员2019年度发放绩效考评奖的标准22000元/人,实现和公务员同标准发放。目前公务员已经发放人均绩效考评奖18000元/人,义务教育教师同步实现发放绩效增量人均18000元/人。

  蒙星强表示,义务教育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的公益一类,也要按照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平市财政局统一的工作部署核定和发放绩效工资增量。截止目前为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都没有发放剩余的绩效奖和绩效增量。

  报料老师称,自己了解的情况与副市长的说法有一些出入,教师发放的绩效增量的时间与公务员不同步,且多数老师的绩效增量为1万元左右。

▲桂平市部分教师2019年第三批绩效增量发放记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副市长:未克扣教师工资增量

  报料教师还称,桂平市克扣全体教师2019年绩效工资增量的五分之一,即每人5000元。同样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贵港市三个区和平南县每人总数都是2.5万元,桂平市发通知称受疫情影响只能执行约2万元。

  报料教师称,在2万元绩效工资额总数基础上再克扣每人约30%,克扣这部分钱出来用于发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年每人4800元)和岗位津贴(职称越高得的补贴越高)。2019年第一、二批绩效均为2000元,第三批绩效发放金额本应为每人1万元,但经克扣后导致全市大部分非班主任且职称不高的教师,只能得到6800元绩效工资。

  当地多位老师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第三批绩效发放银行流水,约为6800元至7000元。

  蒙星强对此回应道,群众在举报中说桂平市教育局克扣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与实际事实不相符。

  根据《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浔政人报〔2010〕1号)和《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浔政办〔2012〕409号)文件精神,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制定本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绩效工资增量是在绩效工资标准线外增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范围,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

  蒙星强称,桂平市教育局向桂平市财政局申请的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增量,全部一分不少分配至桂平市教育系统所有学校,由学校统一发放到本单位教职工手中。绩效工资中没有发放十三个月工资的项目,岗位考核津贴和班主任津贴只是绩效工资总量下的二次分配。至于其他地区和桂平市教育系统分配方法不一样,是因为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和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方法不同。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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