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教师猥亵儿童案的判决结果,中学老师孙某因猥亵14名未成年男学生而被判刑11年,同时被禁止从事教师职业。
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孙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在教师办公室、他开办的“小饭桌”房间内等地,对14名未成年男学生实施了猥亵。这些受害学生都是他的学生,他们有的还未满14岁,有的已经满了14岁。这些孩子们原本应该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却在孙某的魔爪下遭受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阜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法院认为,孙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于是,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禁止其从事教师职业。
一审宣判后,孙某不服判决,随即上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通讯员 傳南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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