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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有想头 违法者没出路

举报者有想头 违法者没出路
2019年11月22日 11:23 新浪网 作者 南昌新闻网

  临近岁尾,相关部门出台举报食品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这对百姓的利益是一种保障,也显示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强大决心。

  笔者认为,此次出台的《江西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几个突出亮点。比如,规定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让举报者心中有谱,更有动力。又如,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品种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将“毒奶粉”等对婴幼儿贻害无穷、在全国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产品单列,表现出奖励的层次性和打击的精准度。此外,办法还详细列出了匿名举报的流程,对举报者进行保护,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

  《办法》的出台就是激励更多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让举报者有想头,愿意去干;让违法者没出路,收回攫取不义之财的脏手。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量巨大,单靠监管部门的人力很难覆盖,让更多人参与其中十分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位公民都是“瞭望者”,能够从各个角落发现线索。但是有些人纵然知道,本着事不关己的原则而没有举报,这就给违法分子留下了生存空间。奖励办法的出台,让立大功、获大奖成为可能,将扭转部分人的漠然态度,把他们变成食品安全监督员。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宣传《办法》,让更多人知道它的存在,积极投身食品安全整治工作,360度无死角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在食品安全领域,政府部门始终是主角。一方面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实行辖区监管负责制,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加强责任追究制;另一方面要细化法律、强化执法,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的作用,为不法分子念响“紧箍咒”。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办法》顺应民愿,让付出有回报,让举报更有动力。笔者倡议,为了我们自己的安全,为了子孙后代的明天,所有人都行动起来,拉起一张保障食品安全的严密大网。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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