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湾里区教科体局获悉,为鼓励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求学,湾里区委、区政府于3月26日印发了《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设立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助湾里学子立志成才。该基金将从2020年7月开始运转实施,每学年度实施一次。教育励志基金资金来源于湾里区人民政府出资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金额为每学年不少于100万元。
据悉,教育励志基金奖励对象包括具备湾里户籍,且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中职)、专科及本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边缘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因灾、因病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对其教育入学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当年被设区市非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2000元/人;当年被设区市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3000元/人;当年参加中考被中职院校录取且就读的2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专科院校录取且就读的3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二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5000 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一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8000 元/人。
教育励志基金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至11月,审核公示时间为11月底之前,发放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12月底(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放时间为准)。据了解,近年来,湾里区投入两亿余元,实施并完成“三扩建一新建”项目(湾里一中、湾里三小和湾里五小扩建项目,湾里实验学校新建项目),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成功引进了首个公办优质教育资源,顺利推动南昌二十八中湾里实验学校在2019年9月顺利开学。(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 聂俊鹏)
日前,记者从湾里区教科体局获悉,为鼓励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求学,湾里区委、区政府于3月26日印发了《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设立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助湾里学子立志成才。该基金将从2020年7月开始运转实施,每学年度实施一次。教育励志基金资金来源于湾里区人民政府出资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金额为每学年不少于100万元。
据悉,教育励志基金奖励对象包括具备湾里户籍,且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中职)、专科及本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边缘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因灾、因病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对其教育入学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当年被设区市非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2000元/人;当年被设区市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3000元/人;当年参加中考被中职院校录取且就读的2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专科院校录取且就读的3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二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5000 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一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8000 元/人。
教育励志基金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至11月,审核公示时间为11月底之前,发放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12月底(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放时间为准)。据了解,近年来,湾里区投入两亿余元,实施并完成“三扩建一新建”项目(湾里一中、湾里三小和湾里五小扩建项目,湾里实验学校新建项目),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成功引进了首个公办优质教育资源,顺利推动南昌二十八中湾里实验学校在2019年9月顺利开学。(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 聂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