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于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南昌市财政局已全面构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网格,做到六个“明确”,真正让绩效目标发挥前置作用。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即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专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市级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等;市级财政预备费、会议费、修缮费等代编预留类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原则——强化主管部门责任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职能作用。建立约束机制,将绩效目标嵌入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凡申请市级财政项目资金,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的,一律不予受理。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形式——自2020年10月起,南昌市财政局将正式引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系统上完成,并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全面提高绩效目标约束力和审核效率。
明确追加项目审核职责分工——对于需动用市级财政预备费、会议费、修缮费等代编预留类资金的追加项目,金额50万(含)以内的,绩效目标由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直接审核;金额超过50万的,绩效目标由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初审后,提交至绩效部门复核。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内容——完整性审核,即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相关性审核,即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项目实施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适当性审核,即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可行性审核,即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综合考虑成本效益,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资金。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调整原则——在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环节,如涉及绩效目标调整的,须在6月30日前进行申报。调整额度在原项目金额20%(含)以下且200万(含)以内的,由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直接进行审核;调整额度超过20%或超过200万的,由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初审后,提交至绩效部门复核。(南昌日报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