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
“小龙坎制售2吨地沟油”事件
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说到小龙坎
咱青岛人也不陌生
而且小编也查了一下
青岛的小龙坎门店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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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要做“世界的小龙坎”
怎么制售地沟油了呢?
原来是老板指使
采购、厨师制售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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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春雷行动2020”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之一便是“泸县云锦镇渝味小火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案”。
该通报称,当事人回收小龙坎、蜀大侠的火锅油,重新按照小龙坎和蜀大侠的火锅底料配方加入辣椒等配料炒制,炒制成火锅底料后,再卖给小龙坎、蜀大侠火锅店。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后门用钢板搭建的场所内查获回收凝固油脂6桶(规格50Kg/袋)共600斤、标示有小龙坎牛油火锅底料字样的半成品7件(规格20Kg/件)共280斤、小龙坎火锅底料成品10件(规格20Kg/件)共400斤、蜀大侠火锅底料成品5件(规格20Kg/件)共200斤、装有油脂的不锈钢桶8个、标示有小龙坎火锅底料等字样的包装材料若干。
根据当事人账面信息,从2019年7月4日到11月12日,生产销售火锅底料成品共计791件(规格20Kg/件)共31640斤。
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处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已刑拘涉案人员5人。
此外,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起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店内采购员、厨师在火锅店厨房内,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负责配锅的厨师把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再卖给顾客。
该起涉案的小龙坎火锅店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厨师刘东月和冯某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并加工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
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厨师苏某强加工地沟油3963斤,并加工成火锅锅底。这也意味着,不到两年时间里,该店生产、销售的地沟油超2吨。
2020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一审认为,苏某涛等5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2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17万元。
其中,火锅店法定代表人、老板苏某涛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17万元。
真的太过分了!
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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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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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的火锅不香了!
小龙坎总部致歉
称已终止与该门店合作
7月13日,小龙坎老火锅官方微博及官网对此事发布声明,声明中向全社会致歉的同时,发布了6条监管措施,以加强品牌加盟连锁管理,表达了品牌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
来自小龙坎的官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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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地沟油问题已经
在火锅行业多次“爆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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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销售金额447824元。
2020年4月23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2
2017年11月17日,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开设熊居林重庆老火锅店的汪某将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给顾客食用,直至被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该火锅店从2017年11月25日开始营业至案发,经营时间逾8个月。
3
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幺妹火锅店的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检察院批捕。
涉案2名老板、1名员工均被处以实刑并处罚金。
4
2016年6月,温州大龙燚火锅店爆出地沟油事件,余某将该店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提供给唐某,提炼加工成地沟油,再卖给大龙燚火锅店,销售给客人食用。
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5
2016年,瑞安市食安办通报显示,渝味晓宇火锅、柒口锅成都火锅、千椒百味火锅、重庆名将火锅店、阿云重庆老火锅、塘下重庆八旺串串香火锅、塘下朝天门火锅、塘下重庆老火锅(鑫渝火锅)8家火锅店涉嫌非法使用地沟油,24名涉案者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小编提醒
地沟油闻上去、尝起来
会有一股异味
经常在外吃饭的朋友们
要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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