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洪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任命:
高洪旗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王 媛同志为市教育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李 博同志为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政委(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免去:
刘明宇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包亚奎同志市教育研究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王 媛同志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张晓萍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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