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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址开多家公司,还都是同一个法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同一地址开多家公司,还都是同一个法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2020年04月07日 14:40 新浪网 作者 新闻夜航

  一个地址只对应一家企业或一个公司,这是有法条明文规定的,然而在哈尔滨市就出现了同一个地址,开设了多家公司的怪现象,而且这些公司都没有任何业务。最近,哈尔滨市香坊警方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揭开了谜底。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反诈骗中心 侦查员 张维光

  正常来讲法人开公司以后,银行进行核验,要求提供法人照片信息,那么可以看出这个地址92-1号,这是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这个就变成另一个名了,可是这个地址,明显还是那个位置,这个团伙人员他就是用这些假的东西直接往这儿一放,而人也是同一个法人。

  从照片上看,同一个位址,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先后注册了广告公司和传媒公司,地址从92-1号变成了某小区A-C栋。警方查明这是一个犯罪团伙最明显的作案手段,就是大量注册虚假的公司。

同一地址开多家公司,还都是同一个法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反诈骗中心 侦查员 张维光

  2019年11月份的时候,我们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田某涉嫌贩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违法行为。在其实际居住地发现营业执照25套、U盾60余个、手机卡70余张、涉案的法人身份证8张、公章30余枚。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无业,从2019年6月到11月,多次和同伙注册虚假的公司,并将假公司对应的对公账户卖给外省诈骗团伙,从中获利,一套对公账户可以卖到3000元到5000元不等,形成一条电信网络诈骗的灰色产业链。

同一地址开多家公司,还都是同一个法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反诈骗中心 副主任 李永一

  正常公司运转,必须得开设一个对公账户,但实际上这些法人在开设对公账户之后,把这些对公账户和公司全套手续,都卖给了上游的诈骗团伙,用于洗钱犯罪,像法人肖某他一个人就注册了7家公司,涉及的行业有日杂、建材、还有传媒等多个公司、多个种类,其实他个人并没有经营这些公司的能力,他只是把个人的信息出卖,然后办理对公账户,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记者:这个肖某本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他本人没有正式的工作,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同一地址开多家公司,还都是同一个法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警方查明,田某周围还有10多个和他一样的开户中介人,侦查员先后抓获田某同伙共16人,都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冻结对公账户30个,冻结涉案资金3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交待,田某等开户中介人,用个人或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到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注册,过程中,帮助开户的人都不用说一句话,用他们的名字开出的电话卡、银行卡等东西,也全部掌握在中介人手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反诈骗中心 侦查员 张维光

  无论你是主动明知,还是为了不法获利。出售、出租和出借个人的身份信息,对公账户信息,甚至是个人的银行卡,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涉及到其他的犯罪,那要承担相当严重的刑事犯罪责任。

  小编提醒: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不能泄露,自己主动借给别人、卖给别人都是不可以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许只为贪图那几百块钱的小利,将来付出的可能是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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