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将为深圳带来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力

法治将为深圳带来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力
2020年10月22日 06:01 新浪网 作者 晶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伊始,法治就深深镌刻在特区发展的基因里。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40 年来,对深圳来说,法治建设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伴同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依法治市,已融入城市血脉,内化为城市之魂。

   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从此,这座年轻的城市驶入了立法快车道,为改革开放进一步提供了法治保障。事实证明,深圳几乎所有重要的改革都与经济特区立法相伴,二者有机融合。

   早在2008年,深圳就出台了全国首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同时建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此统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6年起,深圳每年制定全面、详尽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引,方便各单位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近年来,深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高扬“放管服”和“强区放权”改革风帆,深入推动政府职能向高层次转变,以最简手续、最快速度、最低成本,对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外提升市民获得感。目前,深圳作为国内唯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示范市,“秒批”事项已达244个,“无感申办”196个,市民、企业办事正在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用跑”迈进。

   不久前,深圳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首批获评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这是官方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评估认定,是中央依法治国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最高褒奖。

   大家都知道,深圳是一座以高科技发达而著名的城市,科技创新力量蓬勃生长。不可忽略的是,这背后,是强有力的法治支撑。这些年来,深圳先后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创业投资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技术转移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等多部法规,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8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正式发布。该清单授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

   从中可以看出,清单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立法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宽。特别是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无疑为企业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为高新技术发展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

   40年来,深圳的法治建设始终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从早期提出“依法治市”到“打造一流法治城市”,再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新时代使命,深圳一直努力把法治锻造成最强核心竞争力之一。

   40年来,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已融入市民的血液里脊髓中。法治,以及由此带来的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已成为城市文明的鲜明底色。

   法治是最大的善治,是城市的灵魂与基石,是深圳走向真正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的助推器。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全球格局的视野中,法治会为城市带来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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