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老老实实的打工人
每个月最开心的时候
当然就是发工资啦!
但总有一些无良老板
欠了众多员工的薪酬不说
还大玩失踪、逃匿
看警察蜀黍怎么把他们绳之以法!
恶意欠薪玩失联
他终于栽了
2020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塘厦镇莲湖社区某皮具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反映,该公司共拖欠12名员工2020年6月至9月份的工资,共计122032元。
经核实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通过短信、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刘某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但刘某一直拒绝出面接受调查。
2020年12月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给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侦查。
接案后,塘厦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并成功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以上拖欠工人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侦查终结,已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拖欠员工工资40余万
逃匿后被刑拘
无独有偶,大朗公安分局近日也成功破获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9月3日,大朗公安分局黄草朗派出所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于大朗镇佛新村某毛织厂经营者林某光拖欠29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404148.25元,后逃匿,目前由厂房业主叶某坤先垫付员工部分工资合计人民币115844.47元。
接到案件后,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连续侦查,专案组成功锁定嫌疑人的踪迹,于2021年10月3日15时许,派出所工作人员拘传嫌疑人林某光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林某光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得编造任何理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作为劳动者,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可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或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