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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处罚!鱼峰警方开出首张罚单

柳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处罚!鱼峰警方开出首张罚单
2020年07月04日 12:13 新浪网 作者 环球网

  来源:柳州公安

  7月3日16时许,@柳州鱼峰警方在线 鸡喇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九头山路附近有一名男子在路边遛狗,但没有牵狗绳。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查看。

柳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处罚!鱼峰警方开出首张罚单

  来到九头山路后,民警看到一只褐色毛色的泰迪犬正在路边撒欢,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而路边有个西瓜摊生意红火,人来人往。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旁边观看这只泰迪犬,似乎正是泰迪犬的主人。民警随即上前向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在明确该男子是泰迪犬的主人后,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该男子立即将泰迪犬唤回并进行束缚,避免出现咬伤人等行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林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终,林某因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林某在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后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遛狗时用狗绳牵领,不再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蜀黍提醒# 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与义务,务必要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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