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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醉驾肇事者为逃避上门调查从10楼不慎坠亡,舟山中院驳回死者家人20万赔偿保险金诉讼请求

舟山醉驾肇事者为逃避上门调查从10楼不慎坠亡,舟山中院驳回死者家人20万赔偿保险金诉讼请求
2020年07月16日 17:19 新浪网 作者 环球网

  来源:浙江之声

  【舟山醉驾肇事者为逃避上门调查从10楼不慎坠亡,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记者今天从舟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司机为躲避调查坠楼身亡的案件,被告胜诉。

  2018年12月29日晚,舟山新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舟山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民警调查后,锁定肇事车车主男子郭某,并前往其住处查找车辆、核实情况。但几分钟后,郭某妻子打开家门告知民警,郭某从10楼的家中不慎坠楼。当日,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警方检验了死者郭某的血液,其酒精含量为15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同时,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郭某为前述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

  郭某亡故后,其家人以郭某生前投保的一份意外伤害险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赔偿保险金20万元,被保险公司拒绝支付。郭某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郭某家人20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中院审理认为,在本案中,郭某从10楼阳台利用绳索攀爬下楼,是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调查,该行为本身就缺乏合法性。而且,郭某从事的是不必要的冒险行为,该结果的发生不符合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综上,舟山中院认定郭某的坠楼身故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近日,舟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某家人的诉讼请求。(浙江之声综合舟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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