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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祥县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公告

山东嘉祥县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公告
2020年10月25日 18:53 新浪网 作者 环球网

  来源:嘉祥发布

  重污染天气应急公告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10月26日至28日将出现一次持续性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根据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26日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应急期间,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通过采取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全县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

  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2.面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筒仓、集装箱、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煤矿煤场(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堆场(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拆迁工程全部停工,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室外切割焊接等;各类渣堆、土堆、料堆全部苫盖并洒水保湿;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冲洗和洒水频次,及时清理未硬化区域与路面结合处及工地出入口等积泥部位,减轻道路扬尘污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县机关事务中心对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扫力度,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中、小校园加大清扫、洒水力度,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医疗机构的清扫、洒水管理。

  3.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嘉祥县限行区以内大黄线(不含)以东、机场路及机场路北延以西、北外环(不含)以南、南外环(不含)以北的区域路段(绕行路线及园兴路、疏港路除外)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全县范围内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加大对早晚高峰(早高峰7-9时、晚高峰17-21时)拥堵道路和重点区域的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拥堵怠速现象,减少尾气对我县空气的污染影响。

  四、其他减排措施

  加大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散煤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禁燃区内严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加强对城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及使用的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高效稳定运行,否则禁止营业;严格禁止燃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加大巡逻力度,发现火点要第一时间扑灭;对未按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特此公告。

  嘉祥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

  来源:嘉祥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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