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
文件要求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
文件要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实际上,法治建设是加强基层治理,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以贯之的要求。但是,经过《陈勇评论》调查发现,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一起非常典型的“村霸”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其根本原因就是当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不作为、监督失效造成的。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湘阴渡街道办洞洪村李家组村民李佑廷、胡景英夫妇今年均已近80岁。他们向《陈勇评论》反映,自家的住宅土地长期被邻居李某华家侵占,多年来向永兴县、湘阴渡街道办、洞洪村各级领导反映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邻居李某华因此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常常寻衅辱骂,而两位老人的亲属均在外地工作。
2023年8月27日,李某华将本属于两位老人住宅土地用水泥浇筑强行侵占,并扬言谁敢阻拦就要打死谁。而湘阴渡街道办、洞洪村委会均未予制止。态度嚣张蛮横的李某华的侵占行为不仅对老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更从心理上对老人造成了无尽的伤害,他们常常以泪洗面,难以释怀。
上图左为李某华浇筑水泥侵占李佑廷、胡景英住宅土地的显示,图右最右边红线为洞洪村原村支书戴柏岳根据土地原始记载数据划出的两家土地界线,左边红线是经洞洪村原村支书李灿明调解下划出的两家土地界线。
这两次划线均是在原两任村支书的主持下进行的,三方都予以了文字书面认可,形成了契约。尤其是在原支书李灿明的调解下,李佑廷、胡景英还做出了让步。
但是,李某华得寸进尺,拒不承认先前已经同意的调解结果,再一次拒绝纠正侵占行为。下图显示,李某华不仅侵占李佑廷、胡景英住宅前的土地,还将排水渠延伸到了住宅后面的土地,继续实施侵占。
就此上述情况,《陈勇评论》向洞洪村原村支书戴柏岳、李灿明、现任村支书邓冠丰进行核实,三人均确认李某华的确是侵占了李佑廷、胡景英住宅前的土地。多年来,村里也做了不少的调解工作,但没有效果。
现任村支书邓冠丰称,2024年1月19日,街道办主任许群飞现场调查后要求村委会对李某华侵占的水泥坪进行拆除,村委会也去了,但遭到了李某华的反对,街道办和村里也没有执法权,所以只好作罢。
2024年7月,李佑廷、胡景英向永兴县信访部门申诉,要求李某华拆除越界的水泥坪恢复土地原状,严肃惩处李某华的“村霸”行为。但是,湘阴渡街道办回复称该纠纷已有十多年,原老支书量的土地原始数据已丢失。
但是,李佑廷、胡景英认为,原村支书戴柏岳就是根据原始数据亲自划定了土地界线。街道办的回复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与此同时,还是在洞洪村,李佑廷、胡景英另一处住宅土地被侵占问题同时在发生。邻居张某违建的杂物房侵占了进出李家的通行道,在建房之初,李家就曾经央求张家不要违建,并且愿意对张家予以经济补偿。但张家置若罔闻,执意实施违法侵占行为。张家不仅违法建房侵占了相邻的通道,还将雨水直排至两家相邻通道,导致通道遇水时泥泞不堪无法使用,给李佑廷、胡景英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
李佑廷、胡景英为此亦是多次向村委会、街道办反映情况,请求出面协调解决,但均未得到重视。据亲属讲述,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胡小平曾表示自己不会管这样的小事。而家属多次发短信给永兴县委书记刘朝晖请求关注,刘朝晖曾将短信转发给街道办负责人一次,但依然没有解决问题。
就此,《陈勇评论》致电和短信给湘阴渡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胡小平和纪工委书记、驻洞洪村干部李晓卡核实情况,但均未得到他们的回复。
2018年6月,张某家伪造一份调解协议和当事人签名递交给有关单位,称双方已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3月,原村支书李灿明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张某家伪造了调解协议。2025年3月,双方矛盾升级。李佑廷、胡景英的儿子李智伟、李智柱采取了制止张某一家违法侵占行为的措施,张某竟报警称被李智伟、李智柱驾驶的车辆撞倒。
永兴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出具了不予处罚决定书,称“对于张某称自己被李智伟、李智柱开车撞击一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陈勇评论》认为,相邻权纠纷和矛盾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而解决纠纷和矛盾的关键在于依靠法治手段。除了具有一定强制性质的行政管理权之外,《民法典》中的物权条款对于侵权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制止和拆除违法侵占,街道办和村委会完全有法可依。
永兴县这一起相邻权纠纷并不复杂,但具有相当的典型性:街道办、村委会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担当不作为,认为这是老百姓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得花时间花功夫;或者面对纠纷矛盾出现畏难情绪,索性听之任之;又或者面对“村霸”的违法行为不愿管、不敢管、甚至还可能存在包庇勾结。
长此以往形成的局面就是:纠纷矛盾不断,“村霸”肆意妄为,霸凌老实人,恶习陋习当道,社会治安问题突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面对侵权,人们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农村群众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永兴县这一起纠纷矛盾如果从一开始就得到街道办、村委会妥善解决,迅速制止李某华、张某的侵权行为,又何以会拖了十多年而不断升级呢?
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环境优美、生活富足,更要体现在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等内在方面。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不能让法治缺席。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何莉表示:一些农村地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残害基层群众,严重危害农村地区社会稳定,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的 部署,持续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希望永兴县委县政府从这一纠纷矛盾事件中汲取教训,立即责令湘阴渡街道办切实履行职责,立即对李某华和张某的侵权行为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侵权行为,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由此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对“村霸”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摸排和打击,彻底清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的温床。
《陈勇评论》对此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