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点看民法典】今日看点丨小区内高空抛物,物业公司需要负责吗?

【点看民法典】今日看点丨小区内高空抛物,物业公司需要负责吗?
2020年09月26日 18:58 新浪网 作者 新闻日日睇

  听说小区业主何先生

  “中奖”了!

  原来不是买彩票中奖,

  而是差点被高空抛下来的垃圾砸中了!

  何先生在跟物业公司的锦经理理论呢,

  点开看看发生了什么?

  ▼

  何先生

  我今天又差点被高空扔下来的垃圾砸中了!

  差点就是没有砸中,那真是万幸。不过,何先生,这个确实是属于个别业主的行为,作为物业,只能向您道个歉。

  锦经理

  何先生

  你们必须要处理一下高空抛物的人。

  你看咱们小区这么大,而且每一栋有33楼这么高,每一层就有10户这么多,我们也很难办嘛。

  锦经理

  小剧场

  高空抛物

  

  检察官说

  小区内高空抛物,物业公司需要负责吗?

  崔秀丽

  广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民法典1254条明确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检察官提点

  案例中,从建筑物中抛掷易拉罐的行为,明确违反了民法典禁止高空抛物的规定,应当立即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其次,物业公司也不能推卸责任,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发生,例如安装监控、防护网,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警示活动。事后,如果发生抛物、坠物事件的时候,也应当协助有关机关或受害人查找责任人,否则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不仅有违道德,

  还是违法行为,

  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应制止高空抛物!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民法典高空抛物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图片新闻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