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林舒凡)近日,《厦门市加快推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布,围绕提升合作发展能级、深化产业政策标准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项目开发质效、完善服务要素保障5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推动金砖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10月15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提到,厦门将建强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国中心,加快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国际标准互认互通,打造金砖特色质量标准体系。
人才交流与合作也将进一步深化。厦门将建设金砖创新基地研究培训中心,继续办好金砖国家新工业“金鹭”卓越奖学金培训项目;加强与金砖国家高校合作,并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打造“金砖留学”特色品牌。
在项目合作和服务保障方面,厦门将建强金砖产业合作暨出海综合服务港,并通过设立金砖国家新工业基金、完善金融法律服务等举措,为金砖合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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