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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全国首个稳租房试点 租金年涨跌幅不得超过5%

深圳推出全国首个稳租房试点 租金年涨跌幅不得超过5%
2019年10月15日 21:14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王晓悦

  全国首个稳租房来了。

  10月15日上午10点,深圳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正式上线,《证券日报》记者登陆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在便民服务一栏,已可以看到“我要租稳租金商品房”模块。这是7月份深圳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后的首个落地项目,也是全国首个稳租房试点。

  顾名思义,稳租房的目的在于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引导市场价格趋向稳定。据记者了解,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产权归市场主体所有,其定价机制不同于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首次租金以周边同类型、同档次房屋的租赁市场价格为基准经市场评估后定价,年度租金涨跌幅参照首次租金定价原则确定,涨跌幅范围不得超过5%。

  “如果这个租赁试点做得好的话,大家就会跟着它的价格来定租金,通过这个机制去引导市场价格。”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深圳首次推出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项目,体现了租赁市场供应结构的调整导向,也说明租赁市场在积极落实稳定价格的导向,此类租赁房源有助于对冲高房价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租客的租金成本。

  此次试点是位于塘朗城广场西区C座高区的248套带装修商务公寓,预计今年10月底交付使用。该项目可供出租总房源248套,为商务公寓,均配置装修,其中,建筑面积31-41㎡左右的一房180套,建筑面积58-61㎡左右的两房32套、建筑面积84-86㎡左右的三房36套。

  网站显示,纳入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的房源,将被严格规范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一年一调”制度。稳租金商品房的首次租期不少于一年、最长三年,首次租期届满后,允许续租,但总承租时间不得超过五年,体现出长租效应。

  此外,该稳租房门槛较此前的廉租房降低不少。为了满足更多外来人员的需求,非深户也能申请稳租房,只需自申请当月起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未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购买或租用保障性住房、未被列入深圳市租赁行业失信黑名单。

  严跃进认为,相对过去一些行政性管控租金的做法,此前深圳发布的《意见》还提出了市场化管控的新思路。比如政策规定对于积极登记和备案的租赁行为,相关企业可以享受降低增值税征收税率的优惠。此类政策通过税收手段引导企业规范租赁行为具有积极意义,这体现了监管层对于稳租金的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

  深圳此次租赁政策,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结合,具有非常好的示范效应。此类政策对于全国其他城市也是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的,尤其是从实际情况看,很多城市长租公寓项目涨租的现象还是很多,从稳定租金和刺激租赁需求等角度出发,对于租金的管控是必要的。目前多个城市提出稳租房概念,但深圳是首个推出试点的,具有示范效应,后续预计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稳租金的系列政策。

  (编辑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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