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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9年10月22日 23:49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深交所

  关于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 2019 年第一期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 2019 年第一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中联租赁 1 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平安中联租赁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联 1A1”,证券代码为“139997”,

  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付息,过手摊

  还;证券简称“中联 1A2”,证券代码为“139998”,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付息,过手摊还。次级资产支持

  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联 1 次”,证券代码为“139999”,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期间收益,劣后于优先

  级获得剩余收益。

  三、 “中联 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中联

  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中联 1 次”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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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书。

  五、 “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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