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深交所
关于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 2019 年第一期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中联重科租赁 2019 年第一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中联租赁 1 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平安中联租赁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联 1A1”,证券代码为“139997”,
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付息,过手摊
还;证券简称“中联 1A2”,证券代码为“139998”,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付息,过手摊还。次级资产支持
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联 1 次”,证券代码为“139999”,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期间收益,劣后于优先
级获得剩余收益。
三、 “中联 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中联
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中联 1 次”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 1 —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书。
五、 “平安中联租赁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