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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工农中建交成首批试点

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工农中建交成首批试点
2020年02月23日 08:19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根据公告内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证监会、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四部门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我国债券市场,以至整个金融行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首批试点机构之一,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总裁乔宏军表示。

  在乔宏军看来,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参与国债期货市场能够有效提升商业银行自身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债券市场而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利于推动交易业务创新,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完善债券市场价格发现机制。而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交易者的广泛参与有助于形成更为连续、公允的国债期货价格,从而可使衍生产品充分发挥价格发现的职能,既能对部分缺乏流动性的现券提供价格参考,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对整个金融市场而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是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改革、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

  据悉,早有业内人士呼吁商业银行、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市场。鹏扬基金总经理杨爱斌曾表示,国债期货在产品体系、合约与规则、交易机制等方面的成熟度不断提高,当前市场运行的主要矛盾是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等现货市场持债主体尚未入市,国债期货市场规模有限。这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管理利率风险,也制约了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已入市机构参与程度的提升,期待商业银行、保险资金尽快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即其债券持仓量是最大的,相应也具有最大的以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根据2020年1月份债券托管数据,目前记账式国债托管规模约为15.28万亿元,其中有将近68%由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持有,也即两类机构合计持有超10万亿元,是目前国债现货市场最主要的一群投资者。但是,商业银行未能进入2013年重启的国债期货市场,主要是受限于现有的制度法规和监管要求。

  对此,公告强调,上述四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公告不符,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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