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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三股东实施混改 华润拟7.46元/股要约收购

重庆燃气三股东实施混改 华润拟7.46元/股要约收购
2020年05月29日 21:30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继重庆百货后,当地又一家国企因股东实施混改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红线。重庆燃气5月29日晚间宣布,因公司第三大股东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混改54%控股权花落华润金控,由此导致华润金控联同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持有公司合计股比超过30%,从而触发全面收购义务。为此,华润金控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华润资产作为执行主体,以7.46 元/股价格,向除重庆渝康及华润燃气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期限30个自然日。

  截至5月29日收盘,重庆燃气股价为7.24元/股。

  据了解,重庆渝康为该市首家取得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50亿元。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其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重庆渝富集团、重庆城投集团、重庆地产集团以及重庆水务资产合计所持渝康公司54%股权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拟引入资本实力雄厚、商业信用良好、能协同互补的合格投资人作为战略投资者。最终,股权受让方为华润金控,股权转让价款合计35亿元。

  上述交易完成后,重庆国资委通过重庆能投持有重庆燃气41.48%的股权,通过重庆城投持有10%的股权,合计间接持股比例由之前的66.48%下降至51.48%,仍保持实际控制。而华润金控成为重庆渝康控股股东后,间接控制公司15%的股权,加上华润燃气此前已持有的22.49%股权,合计股比达37.49%。

  公告还提示,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待华润金控收购重庆渝康控股权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本次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及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后续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重庆燃气上市地位为目的。

  此外,本次要约收购也不以收购重庆燃气控制权为目的。为此,华润金控、华润资产及华润燃气承诺:华润方对重庆燃气的持股比例上限为40%;在达此上限后,华润方不再通过任何形式增持重庆燃气股票。若要约收购完成后,华润方合计持股比例超过40%,华润资产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要约收购所取得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华润方将超出重庆燃气总股本40%以上的股份减持完毕。(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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