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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支付集团控股(08613.HK)拟配售不超1185万港元可换股债

东方支付集团控股(08613.HK)拟配售不超1185万港元可换股债
2020年06月11日 07:30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格隆汇

  格隆汇6月11日丨东方支付集团控股(08613.HK)及中国支付通(08325.HK)联合公布,2020年6月10日,东方支付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东方支付同意透过配售代理以初步兑换价每股东方支付股份0.15港元(可予调整)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本金总额不超过1185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按初步兑换价0.15港元计算,于悉数行使兑换权后将配发及发行最多7900万股兑换股份,占现有已发行东方支付股份的7.9%;及经发行兑换股份扩大的已发行东方支付股份的约7.32%。

  假设可换股债券由配售代理悉数配售,则自配售事项筹集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估计为1185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165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东方支付现有业务营运、发展及扩展的一般营运资金。东方支付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兑换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于该联合公告日期,中国支付通为透过美雅持有3.25亿股东方支付股份的控股股东,相当于东方支付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2.5%。

  假设可换股债券获悉数兑换及全部7900万股兑换股份由东方支付配发及发行,则中国支付通于东方支付的股权将由该联合公告日期的32.5%摊薄至约30.12%,相当于减少约2.38%。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29条,有关中国支付通于东方支付的股权摊薄视为由中国支付通视作出售其于东方支付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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