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丹)近日,厦门证监局连发2则监管措施决定,对厦门卓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卓诺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卓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亭采取出具警示函。
经查,卓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卓诺公司画龙点睛新三板定增基金通过该司关联方厦门卓诺天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该司未按要求开展穿透核查。第二、卓诺公司画龙点睛新三板定增基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第三、卓诺公司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厦门证监局要求卓诺公司认真学习私募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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