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41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库容的申请。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临港工业园兴港大道的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核定库容由60万立方米增加至90万立方米,启用库容由40万立方米增加至80万立方米。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启用库容开展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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