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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收证监会罚单

雅本化学收证监会罚单
2020年08月05日 21:05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雅本化学8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认定雅本化学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雅本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雅本化学董事长、总经理蔡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事、时任董秘王卓颖以及公司董事、朴颐化学总经理王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今年3月13日收到通知,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告知书显示,雅本化学、蔡彤、王卓颖、王博等涉嫌的信息披露违法事项,主要是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

  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28.60个百分点。

  此后,深交所两次下发关注函,要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

  告知书认定,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

  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9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八巨药业)生产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

  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

  告知书认定,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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