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期货日报
本报讯 上期所10月20日发布通知,决定自10月22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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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上期所10月20日发布通知,决定自10月22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