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期货日报网
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大商所11月23日发布通知,将于2020年12月23日交易时(即12月22日晚夜盘)起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
根据通知,收取申报费的适用对象为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大商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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