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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政策吸引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发展 重点扶持五类企业

深圳拟出台政策吸引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发展 重点扶持五类企业
2020年11月26日 23:10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时娜)11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8日召开《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就出台政策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深聚集发展等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若干措施》分为七部分,共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深聚集发展、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推动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及提供优质的金融科技公共服务等。

  《若干措施》明确重点扶持的五类金融科技企业,即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大型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或控股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服务的技术公司、其他致力于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的公司和金融科技相关的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

  《若干措施》指出,对于前四类机构,划定明确的标准,准予符合条件的公司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样;对于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类给予现金奖励。此外,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方面的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创投机构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

  《若干措施》明确,深圳将通过举办深圳市金融科技节,鼓励相关机构发布金融科技榜单、举办金融科技交流活动,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对优质供应链金融企业进行奖励,支持相关机构开办金融科技领军人才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等,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

  在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将通过现有的产业用房政策,给予金融科技企业经营上的帮扶,支持建设、认定一批市、区级金融科技产业园区。同时,强调要形成金融科技领域领军企业的发现和认定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形成龙头引领、百花齐放的发展局面。利用金融创新奖推动深圳金融科技发展,积极对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强调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措施,既要利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也要营造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环境。

  《若干措施》还计划推进政府数据与金融数据进一步融合使用,加强大数据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科技在征信领域的进一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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