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上交所健全优化公司债券注册制取得成效

上交所健全优化公司债券注册制取得成效
2020年11月28日 09:40 新浪网 作者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财富动力网

  为贯彻《证券法》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相关要求,落实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的整体工作部署,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两项规则,标志着上交所健全优化公司债券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体系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注册制实施后,本所及时通过通知、问答等形式向市场明确了注册制实施过渡期内的衔接安排,并在总结预审核经验基础上抓紧对现行制度规则体系作了全面梳理评估,启动对部分业务规则、通知、指南及监管问答的修订完善、归并整合和精简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的透明度、规范性,健全优化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体系。

  本次制定的两项规则适用指引主要明确注册制实施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对市场主体行为有较强的规范和指导意义。《申请文件及编制指引》主要明确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编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总体沿用原申请文件及编制预审核指南的内容,并根据《证券法》修订内容、注册制要求以及相关监管实践进行修订、完善和细化。《特定债券品种指引》主要规范附带特殊条款或服务国家战略的特定债券品种的相关实施安排,包括短期公司债、可续期债、绿债、扶贫债、双创债、纾困债等6个特定债券品种监管标准、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后续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不定期进行修订,或新增其他特定债券品种相关要求。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深入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不断提高审核透明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夯实注册制下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优化注册制下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