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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新政,解决个人垫资结清商贷难题

聊城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新政,解决个人垫资结清商贷难题
2019年08月23日 10:22 新浪网 作者 聊城晚报

  8月中旬开始,《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正式落地实施,这个住房公积金新政刚一出台,就引起了缴存职工的广泛关注和点赞。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台这项公积金新政,出台新政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办理“商转公”贷款时须追加两名担保人作保证?带着这些问题,8月21日上午,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商转公”新政的首批受益者,并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起草人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

  聊城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新政,解决个人垫资结清商贷难题

  田先生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理“商转公”业务

  市民第一时间办理“商转公”

  对“商转公”新政赞不绝口

  8月21日上午,前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业务的田先生告诉记者,听说公积金能“商转公”了,他和妻子一起前来咨询办理未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要的手续。他2014年年底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目前还有38万多没还清。“说实话,两个月之前我曾经咨询过聊城‘商转公’的相关政策,当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说‘正在制定新政策,请耐心等待’,因此,他一直关注‘商转公’新政策的出台。今天一早看到政策出来了,就赶快过来咨询一下”。

  在田先生看来,他最直接的感受是,“商转公”给他省了不少利息钱。说到这一点时,田先生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我贷30年,本息加起来是80多万元。现在因为还款能力增强了,转成公积金贷款还款变为15年,才还50多万,这样算来能省二十六七万!”田先生说,之前他和妻子每个月缴存公积金的钱光在账户上“趴”着,再用工资去还款。现在“商转公”后,公积金可以用来还款,不再用工资还款了,平时生活也不会有那么大压力了。早就想好了,这次办下来“商转公”业务后,给大厅送一面锦旗。

  8月20日,李兆江先生办理的“商转公”手续是“商转公”新政实施后的第一笔业务。他告诉记者,他在中国银行聊城新区支行办理了50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若转公积金贷款,需自己筹集50万元结清商贷,才能从公积金那里贷款。而现在,公积金将钱先给他还商贷,不用自己再筹集资金了,大大减轻了他的负担。另外,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少2个多点,省了大约15.4万的利息。“商转公”后,除扣除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金额后,每个月只从工资卡里扣600元还房贷就够了。这样的政策对百姓来说是看得见的,非常惠民。况且,公积金大厅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非常好。

  记者注意到,“省钱省事更省心!”是新政实施后办理“商转公”缴存职工最深的感受,采访中,他们对新政纷纷竖起大拇指,连连点赞。

  出台新政主要为减轻职工负担

  我市“商转公”新政在全国领先

  谈及聊城“商转公”新政出台的背景,负责新政起草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聊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于2015年已开展,需要借款人先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后办理。在聊城市解放思想大讨论中,“缴存职工反映垫付资金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比较困难”这一问题较为集中,纷纷要求开展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时,就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因为房价比较高,贷款额度大,让借款人一次性结清确实难度比较大。”为满足职工不需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即可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对外地市进行学习调研,并结合聊城实际,起草了《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主要目的是减轻职工的负担。

  “实事求是地说,聊城的‘商转公’新政在全国其他地方很少有实现的,只有为数不多的深圳、太原等城市实现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聊城的‘商转公’新政在全国是处于领先地位的。”这位负责人说,不过,“商转公”新政的推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是冒了一定风险的。

  办理未结清商贷的“商转公”

  须追加两名担保人作为保证

  为什么办理未结清商贷的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自主选择规定的担保方式的同时,须追加两名担保人作为保证?对此,这位负责人说,这个主要针对“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而进行‘商转公’的方式”而设的条款,目的是为了避免借款人从公积金里贷出款后不还之前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而做的一项特殊要求。“一旦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而不去还之前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这样借款人购买同一套住房就形成两笔住房贷款,这种情况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

  为什么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转为组合贷款,并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此,这位负责人说,商转公贷款不能转为组合贷款以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因为国家政策里没有文件规定,操作中也确实实现不了,不动产流程上也走不通。

  对于“商转公”新政的“借款人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的,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两种办理方式,这位负责人建议,商贷剩余还款额不大的,有能力结清的,可以先筹集资金还清商贷再进行公积金贷款,这样就不需要再另外追加阶段性担保。商贷剩余还款额较大的,可以考虑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这样找担保人也是值得的。因此,用哪种方式“商转公”应因人而异,视具体情况而定。

  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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