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山师东路秀水街外聚集了大量商户,
有商户拨打济南时报热线电话称,
当初与商户签订租房合约的承租方
一夜之间将商场基础设施拆除,
商户无法正常营业。

商户:拆除公共设施
并被告知暂停营业
23日,商户梁女士说,一天店里没生意,而且被告知这里已暂停营业。此前一天,秀水街商场还在热闹有序经营着。商户薛女士说:“22日晚上下班以后,商场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把秀水街一夜之间拆完了。一早,我本来是去杭州进货的,听说了这事,又从去杭州的路上赶回来的。生意怎么办?剩下的租金怎么办?”薛女士说,自己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2021年1月才到期。
新时报记者看到,秀水街入口处贴有暂停营业标识,不时有商家陆续进去收拾东西。商场内的天花板已经完全被拆除,有大量的电线裸露垂落着,地上是拆落的各种板子,整个商场处于断电状态,商户用手电筒照着打包店内的商品。

商户合同、产权方合同的承租方
非同一单位
商户谷先生表示,3个星期前,秀水街门口曾贴出一张公告,内容为:济南六强商贸有限公司与山东同基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山东同基科技有限公司未再续租。如商户有继续租赁的可与济南六强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联系。谷先生说:“和我们签订租房合同的是吕女士,同时这名吕女士与产权所有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她相当于一个二房东,从产权所有方租来房子再租给我们。公告的意思就是他们之间租房到期了,产权所有方要把房子收回去了。还有人说双方房租没谈拢,产生了矛盾,就不租了。”谷先生说,吕女士的房子只租到了今年的11月30日,和租户签订的合同却是到明年。
新时报记者查看了其中3个商户的合同,租期到期日均为明年。合同中,在甲方出租方一栏中,名称为济南界龙震元商贸有限公司,这与产权所有方公告中提到的山东同基科技有限公司名字不一致。对此,产权方济南六强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和我们签订租房合同的就是山东同基科技有限公司。一开始签了10年,后来签了7年,到今年的11月30日到期。我们一直都是和一个姓吕的女士对接。”
产权方称
拆除商场者为承租方
23日下午,几十名商户聚集在秀水街登记剩余房租等待退费。作为承租方的吕女士和相关工作人员也在现场。“剩余租期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退费,不满一个月的按天退。”现场登记完的商户说。

“拆商场的不是我们,而是吕女士。她如果不拆的话,我们本打算收回来,一切保持不变,按原业态形式继续经营。现在拆了,只能是重新装修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开业。”产权所有方济南六强商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新时报记者询问是否是承租方将秀水街拆除时,吕女士及其身边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此后记者又询问其为何与产权方公司签订合同时的公司名称,和与商户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不同?吕女士和其工作人员则继续表示不知道,随后拒绝接受记者的所有采访。
律师说法
属违约行为,可提起诉讼
对此,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许志超律师表示,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与商户签订合同的公司出现了违约行为,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其在与商户签订合同前明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且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那么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行为,商户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并积极提供相应证据。
他还表示,即便济南界龙震元商贸有限公司不构成合同诈骗行为,其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向商户提供合同签订时的房屋进行使用,并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商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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