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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张《离婚证明书》

江西吉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张《离婚证明书》
2019年06月20日 23:27 新浪网 作者 江西游子大叔

  6月19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其发出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以前通过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如要办理户口、购房、出国、贷款等相关事务,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时,只能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然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载明了夫妻离婚原因、财产状况、家庭成员信息等涉及隐私的内容,极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吉安中院此次发出的《离婚证明书》中,只记载离婚男女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且隐去了与婚姻状况无关的个人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予以确认,在法律效力上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致,不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而且便于保管、携带。

  

江西吉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张《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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