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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 立法为民绽芳华

王萌 立法为民绽芳华
2020年10月27日 11:45 新浪网 作者 江苏法治报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徐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王萌,秉承对法律的信仰,在立法实践中精益求精,以工匠精神推动提升立法质效,保障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

  特约记者张全连 孙冬花 记者 施为飞

  如果说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是法治的前哨,代表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那么立法则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从调研、起草、审核到审议,必须以规范确保秩序。

  儿时内心便埋下深深的法律梦,立志要当一名法律人,徐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王萌,始终秉承对法律的信仰,在漫长的法律之路上执着前行。

  “不负芳华守初心,立法为民担使命。”徐州市司法局局长曹柱生介绍,王萌2009初从检察机关调到原徐州市政府法制办后,迅速进入角色,从一名检察官转变为立法者。10年多来,王萌对立法工作“情有独钟”,以敢于担当的勇气、为民奉献的精神、迎难而上的韧劲,认真做好每一件立法项目,确保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10多年来,王萌共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100余件,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司法行政干警不一样的青春芳华,先后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等荣誉。

  “立法要走进百姓心坎”

  “最好的立法是走进百姓心坎里。”王萌经常这样说,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就是要始终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开门立法,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徐州是工业重镇,环境污染成为百姓的烦心事。加强制度创新,通过立法保护生态环境,从昔日的“一城煤灰半城土”蜕变成如今的“一城青山半城湖”,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这里面凝聚着王萌的心血和智慧。

  在审查修改我国第一部规范城市重点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王萌提出必须对重点绿地进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

  在审查修改《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那段时间,王萌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景区,深入街道、社区、菜市场等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矛盾,直面矛盾。湖边骑车的大爷、举家游玩的外地游客、景区环卫人员都成了他“访谈”的对象,对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王萌都一一记在心里,客观对待和妥善处理立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和争议,维护社会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受到了不少有益的启发。

  今年初,王萌意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乱倒垃圾等城市管理顽疾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有了更高要求和期待。

  在审查修改《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正值疫情最严重时期,为了不耽误条例(草案)进行人大一审,王萌连续加班加点。出行不便,他常住在办公室,那段时间,泡面是他充饥的唯一选择,沙发成为他疲惫后的最后依靠。就这样,他按时完成了《条例(草案)》的审查修改,有效推动了地方垃圾分类工作。

  “立法要体现造福民生”

  “他把奉献当做一种责任。”同事们这样评价王萌。青春做马、不负韶华是王萌对待工作的真实写照。

  他勇于挑战立法改革后带来的新变化、新任务,坚持让民生实事项目真正造福于民。

  徐州作为拥有60多万残疾人口涉及家庭近190万人的城市,王萌深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完善针对残疾人的制度设计,让残疾人更平等、无障碍地融入社会生活,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2019年,在审查修改《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期间,为破解残疾人在就学、就业、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王萌反复会同人大相关工委和起草部门研究讨论,在建立残疾预防协同机制、促进融合教育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全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成功保障了残疾人切实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至关重要,为解决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中遇到的监管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监管规范和水质卫生标准缺失的难题,在国家、省级层面均未出台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立法的背景下,王萌带领团队制定了全国首部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政府规章——《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把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正式纳入法律保护,从根本上破解了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难题。

  “立法要有匠心精神”

  “立法工作是一个精细活,容不得浮躁、容不得闪失。”王萌认为,在立法实践中必须弘扬专注精神,以工匠精神实现立法的价值,全身心地投入,立法质量才有保证。

  刚调到市政府法制办从事立法工作之初,为尽快掌握立法过程中的实体和程序要求,王萌积极向身边的前辈请教,把当时文件柜里和电脑里能找到的所有法规规章文本、制定说明和立法依据反复研读琢磨,直到彻底弄通悟透为止。

  为了实现“良法善治”目标,王萌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精心组织立法前期调研和立法后评估,深入基层一线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研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查找制度设计缺陷,提出改进措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解外地立法某个条款背后的立法目的和动因,王萌有一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在今年赴外地调研期间,王萌一如既往地珍惜宝贵的调研机会,上午的座谈结束,王萌主动提议中午在会议室一边吃盒饭一边继续交流,直到把所有的疑问弄清楚才罢休。

  正是秉承着这样一种孜孜以求的匠心精神,《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徐州模式”,在王萌的刻苦钻研、不懈努力下结出硕果。

  漫漫10年立法路,不负芳华不负卿。王萌时刻铭记立法工作是崇高的事业,铭记立法工作光荣与艰巨使命,铭记党和人民赋予法律人的重托,精心打磨、反复拿捏每一部地方性法规,使立出来的法规成为精品。

  实习编辑:喻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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