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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检察“组合拳”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江宁检察“组合拳”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26日 12:07 新浪网 作者 江苏法治报

  既要打击犯罪维护正义,又要考虑企业正常经营,如何在两者之间达到“最优解”呢?江宁检察院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用实践回答了这一难题。请看他们的做法!

  特约记者雒呈瑞 苏文娟

  公开审查促企业合规发展,建章立制优化营商环境,走进企业上门服务……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坚持立足办案本职,以多种方式的“组合拳”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截至10月,该院共办理涉企案件126件240人,其中对5件涉企案件开展公开审查,9名企业负责人被依法不批准逮捕或决定不起诉。

  今年4月,一家上市技术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在复产期间,因涉嫌买卖危险物质,被移送江宁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对买卖危险物质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公开审查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来自法学、化工等领域专家以及企业代表、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有理有据的评议发言,消除了张某的抵触情绪。听证后,张某主动向检察官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已经充分悔过等情况,江宁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时依法建议判处缓刑。

  既要打击犯罪维护正义,又要考虑企业正常经营,如何在两者之间达到“最优解”一直是检察机关思考的问题。江宁检察院通过公开审查方式,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士参与公开听证,充分释法说理、适度证据开示,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尽量减少企业主因案件给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今年5月,江宁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从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司法标准、监督内容等五个方面,共16项具体措施,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面、长效化检察支持。

  实习编辑:喻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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