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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费高云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

中共中央批准:费高云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
2021年01月18日 22:07 新浪网 作者 江苏法治报

  交汇点讯 中共中央批准:费高云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

  费高云同志简历

  费高云,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男,1971年8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

  1989.09—1993.08扬州工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学习

  1993.08—1995.05邗江县施桥镇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5.05—1996.08共青团邗江县委副书记(1995.11主持工作)

  1996.08—1999.05共青团邗江县委书记

  1999.05—2000.11邗江县运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11—2002.05仪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2.05—2004.12仪征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2.03—2004.12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4.12—2006.12仪征市委常委、副市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05—2005.01兼任仪征市汽车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05.06—2005.09扬州市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培训班赴美国培训)

  2006.12—2007.01仪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08.11仪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11—2011.07仪征市委书记(其间:2009.10— 2011.07兼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2009.11—2010.01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1.07—2012.05南通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

  2012.05—2012.09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通州区委书记

  2012.09—2013.02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启东市委书记

  2013.02—2013.03常州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3.07常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7—2014.01常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7.02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02—2018.01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2018.02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2—2019.01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01起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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