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彤)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调解员巧用“爱心”“诚心”“耐心”和“细心”圆满地化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
今年4月,被告某快递公司员工魏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风驰电掣在一小区大门北侧,与原告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事故。经交警队调查后,认定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经医院治疗诊断右胫骨骨折等。事故发生后,被告未能赔偿原告损失5.5万元,原告诉至海陵区法院。
调解员在和被告电话沟通时,了解到被告是安徽九零后男孩,到快递公司上班才一个月,还在试用期。他不是不想赔偿,而是他还没拿到工资,家中妈妈又常年吃药,爸爸在外打工,妹妹还在上学,经济上确实困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做通了原告老婆的工作,同意将赔偿金由5.5万元降到4.5万元。在调解现场,调解员说服教育了被告,被告心服口服,诚恳的一再向原告表示歉意。但是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先赔2万元,剩余的分期偿还。原告老婆坚决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又跟魏某要来快递公司老板的电话号码。通过长达半小时的电话沟通,明理说法,老板松口,同意借款给魏某用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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