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 旭 记者 戴丽娟)“真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表达,真的是太感谢了。”7月8日,在“启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公益基金帮扶签约的现场,收到1万元公益基金的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蔡某某眼含热泪激动地说。
“启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是由宿迁宿豫法院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秀强公司”)共同设立。未成年人蔡某是首位获得该项基金的受益者,蔡某的父亲与秀强公司签订了“爱心成长公益基金”帮扶意向书。
在意向书签订之后,秀强公司与蔡某将建立暂定5年的帮扶关系,每年定期向蔡某发放1万元公益基金来保证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对于基金的使用,宿豫法院将定期进行回访和追踪,保证这笔钱用在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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