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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 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郭美美、 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2021年10月19日 02:53 新浪网 作者 江苏法治报

  2021年10月18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前情提要

  编辑魏薇

  校对陶恩晋

  审核明磊

  来源跨区法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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