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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抄袭风磨灭了网络文学的创造力

莫让抄袭风磨灭了网络文学的创造力
2019年07月21日 00:01 新浪网 作者 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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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蔚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锦绣未央》小说涉嫌抄袭案进行一审宣判,裁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被告周静(笔名秦简)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且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依法判罚,沸沸扬扬的《锦绣未央》抄袭案划上让公众满意的句号。但余波过后,此案所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在网络文学蓬勃发展的当下,“洗稿”“融梗”等侵权、抄袭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已严重影响了网络文学作家的积极性,遏制了网络文学的原创力,成为掣肘网络文学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对于此类行为如果不重拳出击,那么网络文学今后的发展必将蒙上阴影。

  如果单论文学艺术水平,网络文学还无法与传统文学相媲美,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一片天地,就是凭借其多元的题材、新颖的内容和创意的笔法,依托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网络文学走出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如果因为抄袭歪风而打压了网络文学的创造力,那么网络文学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一旦网络文学沦为套路化的机械复制或者千篇一面的相互“洗稿”,这些重复或高度相似的内容就再也无法带给读者新鲜感,势必会被读者所抛弃。

  虽然《锦绣未央》抄袭案取得了理想的结果,但仅靠这一起案件难以扭转网络文学中的不好风气。要匡正风气,根本上还是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由于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形式上的差异,“洗稿”“融梗”等行为与传统意义上的抄袭也并不相同,更加具有伪装性和隐蔽性,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此还存在一定的制度空白,因此需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特别是针对网络环境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变种、异化形式要明确规定,尽快弥补法律体系中的缝隙,让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够发挥出更有力的“亮剑”作用。

  与此同时,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无论是网络文学作者还是读者,都要坚决与“洗稿”“融梗”以及其他形式的抄袭行为作斗争,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营造浓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只有更多类似《锦绣未央》的案件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有更多的抄袭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够对整个网络文学的从业者产生更深刻的警醒,促进整个行业风气的扭转,忠实于原创的作者也会得到激励,网络文学的创造力才能得到更好的迸发。

  (作者系文学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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