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育改进之三——经济下行重压下各级政府力保教育经费

2019年教育改进之三——经济下行重压下各级政府力保教育经费
2020年04月02日 08:59 新浪网 作者 虹野不语

2019年中国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广泛变化,引发经济和社会多重因素变化并对教育发生影响。《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发布实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设定了各项目标进程。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的要求,教育发展取得一些成绩。

  (三)在经济下行重压下各级政府力保教育经费

  2019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经济增速放缓,教育经费总体上保障到位。年初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惠民生,明确“财力虽然很紧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安排超过1万亿元”,各级地方政府也尽力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2019年公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18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6143.00亿元,比上年的42562.01亿元增长8.41%。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36995.77亿元,比上年的34207.75亿元增长8.15%,占GDP比例为4.11%。[2]保持住了自2012年以来连续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在4%以上。

  (四)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得以明确

  由于中国行政管理实行分层分部门管理的方式,家庭教育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谁是家庭教育主体一直未能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指示后,妇联、教育等部门都涉足家庭教育,全国教育大会对家庭教育予以更高关注,但各部门间的责任与权力边界,以及政府与家庭的责任与权力边界未能明确划分,实践中出现学校教育绑架家庭教育的现象。2019年5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家长主体”原则,强调发挥立德树人功能。2019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学会启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编制工作。教育部与全国妇联在进一步密切合作推进“家校共育”,进一步明确了家长主体责任,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为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保障。山西、江西等省人大审议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父母不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时也应当履行监护人的义务。

(摘自《2019年中国教育改进报告》,教育改进专题组授权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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