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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0年秋季起普通高校新生按学分制收费,公办本科每学分120元

浙江:2020年秋季起普通高校新生按学分制收费,公办本科每学分120元
2020年08月08日 12:59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从2020年秋季起,普通高校新生按学分制收费。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公办本科高校的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独立学院的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250元。中外合作机构办学的学分学费标准按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的60%自主确定。民办本科高校的学分学费标准按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自主确定。

  专业学费为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数和相应的学分单价标准计收,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对于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在浙江省内,经批准实行弹性学制改革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收取专业学费,只收取学分学费。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学费按“全日制”(成人脱产班)和“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两类确定标准,“全日制”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非全日制”计费学分为每学年25学分。学分学费最高标准由成人高校根据学年学费除以计费学分计算。艺术类学分学费、民办本科高校的学分学费标准由各成人高校根据学年学费除以每学年平均学分计算。以上收费标准学校可以下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解读普通高校新生收费新政说,学分制教学是一种以选课制为核心, 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并以取得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其中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实际学分收取,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更好体现奖优惩劣的价值趋向,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据介绍,2014年浙江省相继调整了公办本科学费标准和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2018年又调整了独立学院学费标准,放开了民办高校收费。上述学年制学费政策调整后,相应的学分制收费未做调整,导致目前高校学分制收费结构不合理,学分学费所占比重相对偏低。

  从2017年起,浙江省在浙江财经大学和杭州商学院开展提高学分学费试点,总体反映平稳。在比较借鉴周边省市的价格水平,并充分听取相关高校及学生意见基础上,浙江省制定了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调整政策。

  浙江省三部门要求,普通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墙等多种方式,将本校学分制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学分制收费相关内容及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等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严格遵守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保证教学管理及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高校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不得借学分制改革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学生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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