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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送餐车主超速引发交通事故 责令送餐单位整改

外卖送餐车主超速引发交通事故 责令送餐单位整改
2021年06月15日 23:26 新浪网 作者 泰山晚报

  #泰安身边事# 【外卖送餐车主超速引发交通事故 责令送餐单位整改】2021年3月31日9时50分许,范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万官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前方在行车道内停车的李某(事发时驾驶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两人受伤。

  出警民警介绍,经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范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行驶速度不低于27km/h。民警经勘查认定,范某超速驾驶电动二轮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行车道内滞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当事人范某、李某的过错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确定范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民警表示:“范某作为送餐人员,虽然所在公司每天早上进行安全宣导,但范某心存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为了规范相关外卖送餐行为,泰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泰山交安督发〔2021〕7号给范某所在的外卖送餐单位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民警表示,此案中,范某所在的外卖送餐公司,安全监督未落实到位,送餐员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希望外卖送餐公司加强安全宣导,也希望广大送餐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通讯员 刘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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